营产营具管理制度

为提高官兵思想认识,增强部队营产营具管理的自觉性,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部队后勤正规化建设,切实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营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营产营具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四项措施”,做到营产营具“一个不丢、一个不少”,有效杜绝了资产流失。
一是规范行为,加强行为规范,强化官兵思想意识,使官兵们有意识的保护、爱护公共物资财产。针对部分官兵爱护公共物资意识不强的现象,支队把爱护营产营具等公用物资的教育作为经常性思想教育的内容之一,积极引导官兵自觉养成爱护公共物资的意识。
并适时组织学习如营院管理规定、营产营具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使官兵动之有“矩”,并根据营产管理的实际建立健全了营产营具管理计价挂帐制度,责任到人,群管群修,层层签订了营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营产帐,并对营房、水、电、暖等进行了统一建档,逐级落实责任制,使各部门管之有法,理之有道。
二是建立健全交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支队后勤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把营产营具的管理、使用责任细化到个人,使每一间营房,每一件营具都有人管理,坚决杜绝“坏了无人修,丢了无人找”等不良现象。
为加强营产营具管理力度,防止管理上出现空档,后勤处严格交接制度,在人员调动、复员、转业前严格各类物资交接手续,交接时均有两人以上监督,有一式三份的清单,并签字确认。并针对各单位主管后勤的领导和司务长离任,支队审计组把营产营具管理也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行,即:帐目不清不放行、未办理交接手续不放行、应上交的设备未交齐不放行,有效避免了资产的流失。

三是严格落实物资管理制度,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做到物资管理“常督促”。进一步规范营产营具的配备及出入库手续,切实将营产营具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支队定期或不定期的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营产营具位置、数量、性能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丢失、损坏严重、不善管理的责任人按照管理规定追究责任,做到查摆到位、整改到位。同时组织专人,定期对营产营具进行维修养护,以提高营产营具的使用年限,延长添置更新周期,充分发挥营产营具的使用效能。

四是抓养成,从点滴做起。支队始终坚持把管理与教育捆在一起,常强调、多提醒,提高官兵“管、护、爱”意识,并结合干部调动、新兵下队等时机进行专题教育,强化了官兵的责任意识。同时广泛开展爱护营区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一物一品活动,并与干部评先、量化考评挂钩,着力培养官兵的主人翁意识,确保官兵自觉参与管理,增强爱“家”管“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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